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陜建發〔2019〕1008號
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(委員會)、楊凌示范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、西咸新區規劃建設局、韓城市、神木市、府谷縣住房城鄉建設局,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、交通運輸局、水利局,省通信工程質量監督中心:
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、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、交通運輸部辦公廳、水利部辦公廳、鐵路局綜合司、民航局綜合司《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“掛證”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》(建辦市〔2018〕57號)要求,結合我省實際情況,現將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“掛證”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堅持問題導向,認真開展自查自糾。各地各部門要針對工程建設領域違法違規“持證”行為,破壞市場公平競爭、隱藏工程質量安全隱患、嚴重擾亂建筑市場秩序的實際,提高政治站位,強化責任擔當,認真排查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、注冊建筑師、建造師、監理工程師、造價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、多單位注冊、買賣租借(專業)資格(注冊)證書,以及提供虛假就業信息、以職業介紹為名提供“掛證”信息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,充分利用各種媒體,加強宣傳引導,督導本地區本行業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、相關單位(企業)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迅速展開自查自糾,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。2019年1月31日前整改到位的,可視情不再予以追究其相關責任。
住建、交通、水利、通信等各級主管部門要對本級和所屬單位工作人員(人事關系或勞動關系在本單位)將(專業)資格(注冊)證書注冊在其他企事業單位的現象同步進行排查,發現問題立即整改,堅決杜絕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規“掛證”行為。
二、實現信息共享,全面實施比對排查。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,結合社保繳納、人事檔案、工資發放等信息,積極會同公安、網監等主管部門,利用信息化手段,全面比對排查,重點排查參保繳費單位與注冊單位不一致違法違規行為。同時,向社會公開工程建設領域職業資格“掛證”問題舉報受理聯系方式,對被舉報企業和注冊人員的查處情況報省住建廳。省住建廳依法核查后將結果在陜西省建設網進行公示,公示期滿,如無異議,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注銷手續。人社部門尤其要加強對扣押勞動者職業(專業)資格(注冊)證書行為進行排查,不得以存在糾紛、勞動仲裁解決等理由拒絕查處。住建部門要通過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、執業注冊人員管理信息系統,對相關注冊執業人員認真比對,實現“線上線下”聯動。
三、依法從嚴查處,構建市場信用體系。各地各部門要遵循“全覆蓋、零容忍、嚴執法、重實效”的原則,“發現一起,查處一起”。對核實確認的“掛證”當事人、當事企業、違規人力資源服務機構,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,并將當事人、當事企業列入建筑市場主體“黑名單”,不良行為記入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,推送至信用中國(陜西)網站,向社會公開。對違規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,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依法從嚴查處,限期責令整改,情節嚴重的,依法從嚴給予行政處罰,直至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,將行政處罰的情況,推送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者信用中國(陜西)向社會公開。涉及注冊建筑師的具體工作,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指導省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,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》、住建部建辦市〔2018〕57號文件和本通知執行。
四、加強部門協同,建立長效監管機制。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協同,對重點問題和典型案例要認真梳理分析,主動作為,合力查處,健全完善管理制度,強化事中事后監管,形成預防、查處和監管的長效機制。
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,加強與交通、水利等部門溝通協調,2019年3月起,認真填寫《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“掛證”等違法違規情況處理匯總表》(附件),于每月2日前將本地區上月查處情況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。同時,匯總本地區自查自糾、全面排查情況,形成書面報告分別于2019年2月1日、7月10日前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,抄送省交通、水利等部門。